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河湖长制和河湖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了解河湖、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7月2日,雅安市河长制办公室走进芦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雅安市河湖长制工作“七进”之“进机关”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向干部职工讲述了河长制实施的意义、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河长的工作职责以及雅安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河湖长制工作,争做河湖管护的带头者和实践者,积极参与幸福河湖建设。
此次活动向芦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干部职工发放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及河湖长制工作宣传资料共计50余份。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dfss/2024/7/4/a0fa540c9bbd4902bfa5ba0f236ab4d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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