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5号)精神,我局进一步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进行了优化,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细化大中型水源工程、小型水源工程等6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压缩在45~80个工作日。经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2019年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6类并联审批流程图及办理事项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市水利局勘察设计处。
原文链接:http://slj.cq.gov.cn/ztzl_250/zdxmjsljs/zcwj_24035/202003/t20200330_6714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