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弘扬好践行好“饮水思源、感念党恩”的行业理念,全力实现农村牧区饮水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向“强不强”转变,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编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以县域为单位,优化布局、改善结构、强化管理、提质增效,重点突出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地表化,有效提升牧区供水到户率,全面推进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推进县域管理专业化“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规划》确定全区101个旗县区为实施范围,主要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村牧区供水现代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及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分别达到97%、70%,牧区供水到户率、县域统管率、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比例均达到100%。
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slyw/202407/t20240712_254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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