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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山东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菏泽等市防指,省防指成员单位,省城市防办,省黄河防办:

  本轮降雨过程基本结束,全省汛情总体平稳,鉴于南四湖、东平湖、沂河、大汶河仍处于汇水行洪过程,近日部分地区还有强降雨,根据《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省防指决定7月21日11时,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至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当前我省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请继续密切监视雨水情发展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工程调度和巡查防守,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紧修复水毁设施,确保度汛安全。

  

  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r.shandong.gov.cn/xwzx_319/slyw/202407/t20240721_4744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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