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近日,省水利厅印发了《2021年度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计划对全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2020-2021年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方案中明确了目标任务、督查内容和督查方式,并对工作进度进行了安排。
来源:厅水保处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1/04/01/CBAA546D5FFD48B4BDCD8E93C28B08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