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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24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2024年上半年以来,南宁市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重要流域水质持续向好,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建成区原有黑臭水体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实现“三个100%”,水质指数同比改善0.15%,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全面达标。

  防治兼重 严格河湖空间管护

      上半年,南宁市河湖长制共开展巡河(湖)约6.4万人次,2024年自治区总河长8号令涉及南宁市“清四乱”问题共3个,已完成整治2个,正在整治1个;水利部新下发河湖遥感图斑351个,完成复核30个,正在复核321个;南宁市一般河湖“四乱”问题共22个,完成整治9个,正在整治13个。南宁市已申报伶俐江(陈平社区段)、灵水湖等10条(段、个)建设任务,有序推进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下达国债资金5800万元,计划治理河长25公里,目前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系统治理 深化水污染防治

      扎实推进武鸣河、清水河、八尺江等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点关注排口、泵站、闸坝及其他溢流风险点重点管控,共完成131个排口整治。东部产业新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4000吨/天;加速推进马巢河、沙井等城市水质净化厂项目,市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82.36%;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开展邕江老口及宾阳、武鸣全域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5.7%。

  完善机制 规范河湖治理

      南宁市积极推进河湖管护相关立法工作,强化河湖管理法治保障。率先在广西开展《南宁市河湖长制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对《南宁市河湖长制条例(草案)》进行初审;继续推进《南宁市城市内河湖泊保护管理规定》立法工作,目前已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不断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组织编制了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目前已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下一步,南宁市将严查非“四乱”问题,加快推进中小河流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河湖长制法治建设,持续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开展多层次互动宣传活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sshd/t18748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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