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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坚持“212”工作法筑牢防汛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4-07-31来源: 山东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入汛以来,面对两轮强降雨和台风“格美”,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在省防指、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212”工作法,科学调度指挥、精准监测预警、严密值班值守、果断避险转移、部门协调联动,实现了“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防指指挥长、副省长陈平同志对济宁防范应对强降雨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在全省推广济宁市强降雨防范工作经验做法。

  一、建立两张清单,摸清两个底数

  市城乡水务局通过规范建立县市区防指和市防指成员单位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两张清单”,做到对承担防汛任务和存在问题“心中有数”。围绕工作重点,各有侧重,县市区立足本地实际梳理防守重点、短板弱项等防汛任务;市防指成员单位立足本部门行业职责任务、防守重点等防汛任务进行梳理,动态更新、及时补录,全面掌握任务底数。将汛期常态化隐患排查、雨后隐患排查、专项隐排查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上级反馈的问题、社会监督反映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全程跟踪、销号管理,全面摸清问题底数。

  二、完善一套台账,做实一个支撑

  通过建立防汛工作台账,强化与两张清单衔接,把在防范应对台风、强降雨中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重点任务事无遗漏地放进去,把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摆进去,通过台账客观体现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和各类问题的研究解决情况,不断将台账做实做细。

  三、用好两个通报,强化两个动能

  切实用好“激励引领+鞭策督促”正反两个方面的动能,下发了《关于对本次强降雨应对工作执行力强的表扬差的批评的通报(第2期)》,对强降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表现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依据《关于对防汛抢险工作先进典型进行表扬激励的通知》《关于加大防汛抢险过程中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力度的通知》,对兖州区蓝天救援协会和泗水县红十字泉乡应急救援队队长刘传涛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扬,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和推荐提拔使用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防汛抗旱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步,将总结复盘防范应对强降雨、台风“格美”经验做法,查缺补漏,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压实、措施上再强化。重点做好泗河等骨干河道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水库“三个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密切关注南四湖雨水工情监测预报预警,保持与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沟通协调,确保南四湖防洪安全;持续抓好城乡低洼易涝区、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化工园区等防汛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

  侯宪腾

   

  

   

  

  


原文链接:http://wr.shandong.gov.cn/xwzx_319/dfss/202407/t20240731_4746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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