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莅临山西考察调研,每次都对水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3年5月16日在运城盐湖考察时强调,要坚持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作为谋划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治水兴水、实现人水和谐共生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省水利系统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凝心聚力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抓实落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水支撑水保障。
一、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水包括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等多个环节,当前的关键环节是节水,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山西省作为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并存的省份,必须把节水优先摆在治水兴水突出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合理边界。实施省市县新一轮水指标优化配置。推进海河流域可用水量指标分配至有关市县。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提高用水计量监测水平。
深入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在黄河流域逐步推行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深入开展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行动,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
完善节约用水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水利抓总、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坚持“管行业就要管节水”。推动修订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工业用水定额修订调查工作。推动完善水价机制。强化节水奖励激励,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
二、坚持空间均衡,加快构建山西现代水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十四五”时期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为重点,统筹存量和增量,加强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我省以《山西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为牵引,实施“水网+”行动,全面增强水资源统筹调控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
加强水源工程建设。配合水利部尽早开工建设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加快推进古贤山西供水区工程前期工作。加快设区市第二水源建设,积极推进吴家庄、坪上、峪口沟等新建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新建一批小型水库。挖掘现有水源工程调蓄潜力,科学利用雨洪资源,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
加快大小水网贯通。以黄河、汾河、桑干河等8河的自然河道、万家寨引黄、中部引黄等重大引调水工程为“纲”,以水系连通工程、县域配套工程、灌区工程等河湖水系及输配水通道为“目”,以大中型水库及湖泊与岩溶大泉等具有控制性功能的水源工程为“结”,做好各层级水网衔接融合,构建“三纵九横、八河连通,纵贯南北、横跨东西,多源互补、丰枯调剂,集约高效、调控有序”的山西现代水网。
全面优化水资源配置。按照“总量控制、以水定需、生态优先、优水优用”要求,巩固扩展引黄工程已形成的供水规模和能力,充分发挥水库调蓄和调水工程调配作用,将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推动形成高效利用黄河水、有序取用地表水、保障河流生态水、涵养保护地下水、鼓励使用非常规水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三、坚持兴水惠民,不断夯实民生水利基础
民生为上、治水为要。要多谋利民之事、多出利民之策,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农业灌溉等民生水利工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水利基础。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上蓄、中疏、下排、有效治洪”原则,抓紧完成汾河、桑干河、滹沱河等重点干流防洪工程,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山洪沟道治理,设立重点蓄滞洪区,完善以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为主要组成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构建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强化“四预”措施,深入排查处置风险隐患,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确保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城乡供水安全目标。
推进农村供水提档升级,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学习“千万工程”经验,以县域为单元,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单村供水标准化和县域统管专业化“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办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民生实事。逐县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水源工程、水源置换、管网延伸、净化消毒设施安装等方式,让群众吃上放心水、干净水,实现农村饮水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向“强不强”转变。
推动农业灌溉提质增效,确保粮食安全。聚焦省委、省政府五年新增、恢复300万亩水浇地目标,在全省布局五大灌溉基地和两大灌溉片区,推进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到2027年底使全省总灌溉面积达到2476万亩,实现农业人口人均一亩水浇地,支撑和保障山西省年产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扎实推进芮城“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和省级试点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灌区。
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确保生态安全。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定期调度督导,实施阳光作业,深入实施水资源配置、防洪能力提升、河流生态廊道建设、泉域保护与地下水综合治理、灌区节水改造和水土保持等水利领域六大工程,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河道生态流量,提升河道行洪能力,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四、坚持系统治理,加强河湖泉域保护修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强化辩证思维、系统思维,以更大力度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持续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落实水土保持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突出抓好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坚持“大流域规划、小流域治理”原则,以4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大力实施一批坡耕地治理、新建淤地坝、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积极探索水保碳汇测算试点和水保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让三晋大地山川秀美、河畅水清。
全面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按照“先立后破”原则,统筹“节、关、补、限、管”措施,重点推动运城市、太原市等地表水覆盖区的地下水压减置换和关井压采。持续开展汾河、永定河、涑水河生态补水。建立地下水水位与水量“双控指标”。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实时监测,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管理,逐步实现全省地下水止降回升、采补平衡。
加快河湖泉域生态复苏。统筹水系连通、清障清淤、岸坡整治等措施,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巩固拓展现有工程成果,强化科技赋能,加大水源补给,严格取用水监管,力争2024年晋祠泉实现稳定复流;推进兰村、古堆、洪山泉水位止降回升;改善水神堂、神头、坪上、娘子关、城头会等泉域生态环境。
推进创建幸福河湖。树牢“建构河流伦理”新理念,落实《山西省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绿色水经济、科学水管理”建设内容,力争2025年实现“百县百河(湖)”建设目标,使幸福河湖成为美丽山西的生态水脉、历史文脉、经济动脉和社会命脉。
五、坚持两手发力,有效激发治水兴水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水资源安全,无论是系统修复生态、扩大生态空间,还是节约用水、治理水污染等,都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分清政府该干什么,哪些事情可以依靠市场机制。全省水利部门既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也要发挥好市场对水资源节约、配置和利用的调节作用,增强水利发展生机活力。
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加快制定修订一批省级涉水法规。建立健全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水利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优化升级河湖长制,深化述职考核。加强水利科技支撑,出台务实激励政策。全面推广山西省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试点建设经验,提升水利本质安全水平。
加快水利投融资改革。推动建立省市县财政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合理回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和运营。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政策,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发挥省属国有水务企业优势,积极盘活水利资产,多渠道筹措水利建设资金,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投融资格局。
推进水资源税和水价联动改革。积极推进修订《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推动各市县适时调整水价。加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定价成本监审,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持续推进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试点改革,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规范开展水权交易。
来源:上游新闻 2024-07-29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sldt/tbtj_358/qtmt/202407/t20240731_9620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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