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湖长制为牵引 持续扮靓母亲河生态底色
——西吉县葫芦河综合治理工作实践
本站7月31日讯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2017年以来,西吉县以河湖长制为牵引,不断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全县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变,西吉的母亲河葫芦河水质从劣Ⅴ类提升至III类,河湖生态功能不断复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西吉县境内主要河流水系有葫芦河、清水河、祖厉河,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29条,总长度587.59公里。葫芦河是西吉县的“母亲河”,葫芦河川道区是西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2017年前葫芦河道内无节制采砂,大小矿坑遍布,
河道断面缩窄行洪能力大大降低;岸坡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冲刷滑塌、河槽扩张,使农田面积不断减小;河道内及沿岸淀粉厂、养殖场、砖厂、砂厂、屠宰厂等工矿企业生产废水及居民生活污水,肆意排放,污染严重,已使葫芦河不堪重负,严重制约了区域乃至全县脱贫攻坚及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为彻底改变河湖河现状,西吉县按照自治区关于切实做好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和固原市提出的“五河共治、城乡联动”的治理规划,坚持统筹推进、分步实施,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靠前指挥、挂图作战,全力把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向纵深。
一是以河长制为抓手,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河长责任,督促开展“一河一策”规划,葫芦河综合治理期间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2次、政府常务会议3次、现场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8次,及时协调解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勘察9次,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督办、就地解决。
二是狠抓项目建设,不等不靠快推进。投资4.47亿元,全力推进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自夏寨水库至玉桥出境段实施疏浚、控污,共填筑防洪堤98.8公里(双侧),疏浚河道49.4公里,铺筑巡护道路50.03公里;格宾网护坡53.9公里,生物护坡59.3公里,湿地绿化220万平方米;在硝河、将台、兴隆、玉桥新建4座5000方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实现岸上污水达标排放。
三是狠抓源头治理,重拳出击见实效。依法对河道内的采砂场、砖厂、预制厂等78家非法企业进行拆除,拆除违章办公建筑3600平方米、河岸违建房屋5家、影响行洪过水路面3处、3000立方米土工布淀粉污水沉淀池2座,拆除动力电变压器48台、动力电用户23户、高低压线路4.5公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共排查排污口10处,封堵排污口9处,下发《整改通知》28份;对2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处罚金28万元。
四是创新治理措施,突出生态修复。充分营造和利用水土资源和生物资源,建立人工湿地,增加滞水时间。通过截水墙、雍水坝、人工湖泊等工程措施,从夏寨水库流出的水至玉桥出境断面,行程周期由原来的一周左右延长至目前的四周左右。通过阳光照射、生物吸附、土层砂层过滤,不断降低氨氮含量,使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III类以上。治理后的葫芦河已一扫往日满目疮痍的面貌,一条条绿带,一片片绿洲,一汪汪湖水,引得一只只鸟雀盘旋舞蹈、引吭高歌、筑巢安家,凸显河道治理生态化。
五是乡镇坚持制度创新,治理实效显现。各乡镇把推行河长制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在村级河长、巡查员、保洁员中优先安排精准扶贫户,制定了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把河道保洁与森林防火、街道环卫紧密结合,推行“望闻问切”四步法、“四个一”巡查机制和“2+5+8”治水反馈机制,对涉及水环境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由村河长接收上报,5个工作日内由乡河长牵头,会同主要责任单位进行办理,8个工作日内完成即时整治并反馈。进一步助推了葫芦河流域环境治理工作,为建设宜商、宜居、宜游生态西吉创造了良好环境。
六是加强督查督办,严格督查考核。县河长办以督办促整改、以整改抓落实,通过问题河段、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投诉举报线索、现场案例等加强督察督办推动河长制工作,要求各级河长紧盯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整治。同时紧盯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坚持直查快办、严查快处,做到适时跟踪、动态更新,逐件督办、逐一销号。建立了各级河长和责任单位坚持立说立行、立查立改,按照分类推进、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的运行机制。
通过强化责任落实,落实精细化管理和生态治理,常态化开展“四乱”问题排查整治,葫芦河生态治理效果逐年提升,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水利部通报出境断面水质为劣Ⅴ类的葫芦河水质稳定在III类以上,栖息的候鸟、岸坡摇曳的花草、水中游弋的鱼群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河湖生态功能不断复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下一步,西吉县将以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为核心、以整治河湖突出问题为关键、以河湖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河湖管护能力提升为保障、构建公众监督共治共护共享机制,着力解决保护修复不系统的问题,强化河湖湿地用途管制,推进河湖湿地科学利用,建设“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幸福河湖,促进人水和谐共生。(西吉县水务局)
原文链接:http://slt.nx.gov.cn/slxc/gzdt/dfss/202407/t20240731_4610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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