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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荐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河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根据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组织推荐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县(市、区)的通知》(河长办函〔2021〕75号)要求,河南省河长办认真参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水河湖〔2021〕5号)评价标准,结合2020年全省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情况,通过认真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推荐平顶山市郏县作为河南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省河长办反馈。

  联系人:马永涛

  电 话:0371-65571388 传真:0371-65571171

  

  

  

  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lt.henan.gov.cn/2021/03-02/2100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