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草案)》通过专家论证会审查
本站8月13日讯 8月8日,为扎实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进程,有效提升立法质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自治区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了审查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办法(草案)》立法背景、必要性、草案形成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围绕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防治措施、部门职责、实施举措、法律责任设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办法(草案)》的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协调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证,逐条对照《办法(草案)》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经过认真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办法》是全面落实“四水四定”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规范我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办法(草案)》体系清晰、内容详实,充分考虑了我区地下水管理实际和现实需要,符合立法规范和立法技术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下一步,水文中心将积极配合司法厅,认真梳理、研究吸纳专家意见建议,结合我区实际,在提升立法的精准化和精细化水平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办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立法为我区地下水管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原文链接:http://slt.nx.gov.cn/slxc/gzdt/sldt/202408/t20240813_462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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