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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做好“四字文章”  落实《条例》宣贯

发布时间:2024-08-22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为推动《节约用水条例》贯彻落实,近期,广安区水务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贯活动,普及节水法规知识,提升全民节水意识,营造节水护水浓厚氛围。

  坚持“学”字带头。区人民政府将《条例》纳入七届第64次常务会会前学法,组织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学习,对《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重点内容等进行了全面解读,要求各级各部门厘清职能职责,践行节水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约用水工作格局。区水务局结合水利职责,坚持带头学法,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学习内容,要求水利干部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条例》总则、节水管理、节水措施、节水保障、法律责任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条例》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增强干部职工节约用水、依法管水意识,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和保护水资源利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突出“亮”字宣传。一是强化节水阵地宣传,积极开展“千城地标亮节水”主题宣传活动,以城区地标建筑物、室内(外)电子屏、LED显示屏为宣传载体,循环播放节水宣传标语、宣传视频等内容,确保节水宣传全域覆盖。二是强化节水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节水宣传“五进”为主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知识普及、节水宣传系列活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升全民节水技能,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强化节水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公众号、自媒体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条例》,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条例》贯彻落实、全民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注重“细”字落实。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围绕用水总量管控、取水许可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取用水计量管理、推进非常规水配置利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加快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截至目前,我区用水总量1.587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9.79%、14.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1,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情况为8.94%,5个国家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区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达标率10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节水型中小学校建成率8%,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完成7.6万亩,提前完成省定“十四五”目标任务。

  强化“严”字监管。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好节约用水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加强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用水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暨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与取水户进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照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取水台账等资料,对取用水设施设备、取水计量设施、用水管网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取用水和浪费水资源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水资源、节约用水领域执法检查30余次,检查辖区重点取用水户72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7份,督促办理取水许可证32家,立案查处非法取水行为1起,有效规范了全区取用水管理秩序,进一步促进了全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下一步工作中,广安区水务局将持续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宣传贯彻,严格节水监管,推动各行业强化节水措施,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水资源高效利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杨滨如、陈赵)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dfss/2024/8/21/c5511492b51a4baab6bd3afa879658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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