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与陕西黄河河务局及韩城、合阳、大荔、潼关河务局建立陕西黄河干流关中段流域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旨在打造“检察监督+流域管理”依法治河管水新模式,共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干流关中段流域情况复杂,管理难点堵点多。河务管理部门与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建立,为破解黄河干流关中段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双方要在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能力共建、联合宣传等方面深化交流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形成协同推进黄河干流关中段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对可能涉及跨行政区划公益保护问题及线索,河务管理部门要及时移送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并协助开展案件线索的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打击、保护、修复并重的原则,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多种方式,依法履职尽责,并及时反馈案件进展。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在协力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方面持续强化执法、司法合作,形成水污染治理合力,保障了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陕西日报: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408/28/content_880551.html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mtjj/202408/t20240828_2521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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