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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与红河州人民政府举行工作座谈

发布时间:2024-08-28来源: 云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8月26日,红河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一行到省水利厅,双方就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红河州大屯海的整改情况进行详细交流,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主持座谈会。

  罗萍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红河州大屯海违规建设人工岛整改情况作工作介绍。一是立即暂停施工。目前,清淤船已靠岸锚固,施工设施设备已撤出,并且加强了施工场地安全管理,防止停工期间各类事故发生。二是加强现场污染防控。个旧市细化完善项目年度度汛方案,精准制定排水措施,确保岛内渗滤液规范收集泵至泥浆池统一处置,防止淤泥渗滤液未经处理回流大屯海;采取系列防控措施确保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三是科学开展淤泥处置方案前期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工作方案》。

  胡朝碧对红河州一行表示欢迎,向红河州人民政府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会议指出,大屯海人工岛“原位封存”工作要依法依规、科学论证、妥善处置,按照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经济性要求,充分论证大屯海人工岛处置方案。

  会议强调,红河州要坚决扛牢扛实整改责任,以典型案例为镜鉴,紧盯突出问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理,促进大屯海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要紧盯大屯海水质仍为劣V类问题的整改。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及整治销号;二要加强大屯海流域城镇、村庄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及时对污水管网破损、错接漏接等问题进行整治;三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流域种植业结构调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禁限养等工作;四要科学调配水资源,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的原则,促进大屯海水质改善;五要加强入库沟渠巡查管护,常态化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加强执法监管。

  会议要求,红河州水利部门要大力推进水权分配、农业水价改革、水利投融资改革工作,开展红河谷灌区建设,打造“新时代元阳梯田”,努力建设“红河谷”,唱响“红河谷之歌”。

  省水利厅副厅长江鸿杰,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4/dianshuizixun_0827/3059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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