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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4-09-04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作者:佚名

  

  

  2024年2月27日,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水建〔2024〕5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社会公众广发知晓理解,现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释:

  一、出台背景

  (一)水利部相关要求

  水利部近年来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已经出台了《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同时结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水精〔2014〕3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等质量安全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形象。

  (二)重庆市相关要求

  重庆市水利局印发了《重庆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渝水建〔2024〕5号)、《关于推行“优质工程、清廉工程、生态工程、文化工程、智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水建〔2023〕6号),倡导各在建水利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以“优质工程、清廉工程、生态工程、文化工程、智慧工程”建设为落脚点,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主要目标

  以标准化工地建设为手段,推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形象,助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适用对象

  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适用于全市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的申报。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尚未完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均可申报。对建设范围广、建设周期长的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进行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标准化工地: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二)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产生重大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当年受到市级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

  (三)涉及保密工程的;

  (四)其他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宜申报评审的。

  四、主要内容

  问1:什么时候可以申报标准化工地,评选周期是多久?

  标准化工地每一到两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初对前一年或前两年的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进行评选。具体评选时间由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协会印发通知。

  问2:如何开展标准化工地申报?

  在每年上半年收到评选标准化工地的通知后,由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方开展自评工作,按要求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法人即可向市水利工程建设协会提交评选资料。

  问3:标准化工地评选标准是什么?

   评选标准为主要包括“十条”建设标准,(一)平面布置规范合理;(二)现场围挡统一规范;(三)标识标牌规范齐全;(四)建设场所布置有序;(五)营区布设规范整洁;(六)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七)隧洞施工管理规范;(八)安全度汛准备充分;(九)环保管控措施有力;(十)智慧工地创建有方。细化指标请在《重庆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意见》中查看。

  问4:标准化工地评选环节有哪些?

  评审环节包括专家初审、现场复核、评委会会议共3个环节。初审和现场复核工作由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协会组建专家组开展。

  问5:评委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评委会由水利行业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五、施行日期和解释

  明确办法自2024年2月27日施行。

  解读机关:重庆市水利局,联系电话:023-89079096

  

  

  全文下载:《重庆市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doc

  政策原文: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原文: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slj.cq.gov.cn/zwgk_250/zcjd1/wzjd/202403/t20240318_13045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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