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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河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豫水办监〔202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根据《水利部监督司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监督安函〔2020〕4号)精神,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报业务继续受理,纸质申报资料暂缓,疫情期间到期的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6月底。

  二、“三类人员”考核申报业务继续受理,纸质申报资料暂缓邮寄。现场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要依法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三类人员”教育和培训相关制度,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要组织好职工教育和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lt.henan.gov.cn/2020/04-07/1313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