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河湖管理保护,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建立河湖管理保护执法人员库的通知》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各市提报了河湖管理保护执法人员,经初步审查形成了河湖管理保护执法人员库,现予以公示。对此有异议的,请书面形式实名反馈我厅。
公示期: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0531-66576257
联系邮箱:sdslhhc@shandong.cn
山东省水利厅
2021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r.shandong.gov.cn/zwgk_319/gsgg/202104/t20210415_3578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