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请组织推荐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地、州)的通知》(河长办函〔2021〕75号),山东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在各省份中排前10名,水利部给予1个市的激励名额。省河长制办公室经对各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综合评估,研究提出了山东省2020年拟激励市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拟激励市:日照市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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