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河长制落实,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邢台市广宗县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县检察院共同奏响协作“三部曲”,全力打造安全、生态、健康、和谐、美丽的幸福河湖,描绘大美广宗新画卷。
一是奏响完善制度“前奏曲”。邢台市广宗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共同建立了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和文化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基地,构建各司其职、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广宗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与平乡、巨鹿、宁晋、新河四县建立了老漳河跨区域水生态协作保护机制,围绕提升整治成效、推进长效管护、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类案研究等内容,运用检察职能,协助推进老漳河跨区域保护工作。
二是奏响府检联动“协奏曲”。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作用,打造“河长+检察长”品牌,广宗县河长制办公室与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县域八个乡镇组成联合巡河组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生态修复”的协同共治“大合唱”格局。
三是奏响联合跟踪“交响曲”。邢台市广宗县河长办对巡查组发现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保护问题及河道整治进度、治理成效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倒逼问题整改落实。河长办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对重点河道开展“回头看”,扩展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空间,广泛吸纳社会治理建议,构建共治共建新格局。
下一步,邢台市广宗县河长办将持续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共同推动河湖综合治理落地见效走深走实,全心全“益”,切实以法治“力度”提升司法“温度”。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广宗和打造人民的“幸福河湖”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来源:邢台市水务局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4/09/20/B83F89CF78EF4CB79F450A9995DCBC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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