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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0来源: 云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要求,9月10日,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了2024—2035年云南省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目标、治理标准、治理任务和治理重点,统筹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总体方案》是未来一段时间云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实施的重要依据。

  《总体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改革治理模式,坚持以流域为单元,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逐流域建档立卡,实现治理一条、见效一条。

  《总体方案》明确,全省共有450条中小河流,其中有防洪任务中小河流421条,已完成整河流治理河流18条,仍需治理河流403条,治理总需求为7258公里。

  《总体方案》要求,一是要强化规划引领,按照规划目标任务,系统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前期工作职责,加强技术审查把关,确保前期工作质量。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是要多渠道落实资金,确保中小河流治理顺利实施。五是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等管控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保障中小河流治理土地、环境等要素供给。六是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4/dianshuizixun_0912/3059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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