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梁平水利文〔2024〕79号)和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4—500155—04—01—4357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和工程任务
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梁平区仁贤街道、和林镇、屏锦镇、聚奎镇、金带街道,涉及龙溪河干流河段、七涧河段和聚奎河段,治理河道总长20.14km。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兼有改善区域人居环境等综合效益。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同意工程区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治理河道长20.14km,其中:龙溪河干流段12.51km、七涧河段3.30km、聚奎河段4.33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排涝建筑物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疏浚工程、桥梁工程、修复工程和其他工程。新建护岸工程总长31.98km,改建护岸工程长0.71km,新建下河梯步98处;新建排涝管涵18处;新建穿堤管涵59处、箱涵1处;疏浚河道1.53km;新建、改建人行桥217.81m/13座;修复加固七涧河拦河堰1处;新建其他安全监测设施、防护设施等。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同意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龙溪河干流段、七涧河段和聚奎河段护岸工程、穿堤涵洞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护岸工程、涵洞等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工程由龙溪河干流段、七涧河段、聚奎河段三部分组成。
1.龙溪河干流段
由五一广福段、和林万安段、和林爱国段共3段组成,治理河道长12.51km。治理岸线长21.06km,其中:全斜式护岸17.86km,直墙式护岸1.60km,大块石护脚1.48km,人行桥123m/5座。新建下河梯步42处、排涝管涵7处、穿堤管涵31处。
(1)五一广福段
上起于仁贤街道郑家坝寸石桥,下接龙溪河金带段综合治理工程起点,治理河道长2.41km,治理岸线长4.42km,其中:全斜式护岸3.43km,大块石护脚0.97km,人行桥16m/1座;天然岸坡长0.39km。
左岸桩号LZ0+000.00~LZ2+395.99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右岸桩号LY0+000.00~LY0+656.11、LY1+042.31~LY1+420.11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桩号LY1+420.11~LY2+389.27段为大块石护脚(抛填),桩号LY0+656.11~LY1+042.31段为天然岸坡。
桩号LZ2+395.99~LZ2+411.99段为1#人行桥。
新建排涝管涵1处、穿堤管涵10处、下河梯道7处。
(2)和林万安段
上起于龙溪河金带段综合治理工程终点,下接龙溪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起点,治理河道长1.96km,治理岸线长3.8km,其中:全斜式护岸3.27km,大块石护脚0.52km,人行桥22m/1座;天然岸坡长0.11km。
左岸桩号LZ4+546.14~LZ6+497.19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右岸桩号LY4+463.50~LY4+568.90段为天然岸坡,桩号LY4+568.90~LY5+226.20、LY5+741.94~LY6+408.22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桩号LY5+226.20~LY5+741.94段为大块石护脚(抛填)。
桩号LZ6+497.19~LZ6+519.19段为2#人行桥。
新建排涝管涵2处、穿堤管涵7处、下河梯道10处。
(3)和林爱国段
起于龙溪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终点,止于和林镇爱国电站,治理河道长8.14km,治理岸线长12.84km,其中:全斜式护岸11.15km,直墙式护岸1.60km,人行桥85m/3座;天然岸坡长3.34km。
左岸桩号LZ13+930.91~LZ14+548.72、LZ15+223.80~LZ15+619.94、LZ16+899.39~LZ17+485.74段总长1600m,采用混凝土挡墙。其余段新建护岸段均采用全斜式护岸(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
桩号LZ11+956.73 ~ LZ11+981.73、LZ12+199.34 ~ LZ12+229.34、LY14+947.60 ~ LY14+977.60段分别建4#人行桥、5#人行桥、6#人行桥。
新建排涝管涵4处、穿堤管涵14处、下河梯道25处。
2.七涧河段
上起七涧河屏锦镇纸厂,下止于聚奎镇高碑村,治理河道长3.3km,治理岸线长3.54km。采取提升改建和新建护岸、疏浚河道(含堤顶步道改造提升)、加固拦河堰、修建跨河人行桥等措施。
新建、改建护岸工程长3.48km,修建人行桥56.59m/3座。左岸桩号QZ5+969.21~QZ6+249.50段、右岸桩号QY5+972.15~QY6+281.24段总长589.38m,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实心栏杆。其余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
桩号Q0+000.00~Q1+524.62段,长1.53km,对河道进行疏浚。右岸桩号QY0-009.00~QY0+065.24、QY0+065.24~QY0+345.89段(总长354.89m),提升改造人行步道,新增宽分别为1.5m、2.0m的彩色透水混凝土步道。
在桩号Q3+078.52处修复加固拦河堰1座。
新建排涝管涵2处、穿堤管涵7处、下河梯道15处。
3.聚奎河段
上起于聚奎镇花园大酒店上游人行桥,止于爱和村固家桥下游100m处,治理河道长4.33km,治理岸线长8.31km,其中:全斜式护岸8.27km,人行桥38.22m/5座;天然岸坡长0.35km。
左岸桩号JZ0+191.81~JZ0+422.83、JZ0+495.06~JZ0+680.72段总长416.68m,右岸桩号JY0+500.25~JY0+658.83段长158.58m,三段共长575.26m,均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实心栏杆;其余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
新建排涝管涵9处、穿堤管涵21处、穿堤箱涵1处、下河梯道41处。
四、工期
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24个月。
五、征占地
基本同意实物复核调查成果。永久征收土地面积为496.11亩,其中:集体土地408.36亩(耕地214.68亩,园地1.10亩,林地166.43亩,交通用地5.71亩,其他土地9.80亩,住宅用地0.80亩,特殊用地0.15亩,公共设施用地0.9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1亩,未利用土地3.49亩),国有土地87.75亩(河流水面86.33亩,灌木林地0.79亩,城镇住宅用地0.39亩,工矿用地0.16亩,交通运输用地0.08亩)。施工新增临时占地共计322.30亩,其中:耕地193.38亩,林地128.92亩。涉及拆迁房屋310.83m2,搬迁人口5人。
六、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七、其他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建设管理工作由你局负责。
(二)请你局按照批复内容,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向梁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并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实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认真组织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重庆市和梁平区配套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附件: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88707024)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原文链接:https://slj.cq.gov.cn/zwgk_250/zfxxgkml/zcfg/qtxx/202409/t20240925_13658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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