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想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节水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4〕196号)、《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鲁水节函字〔2024〕19号)、《德州市水利局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及更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陵城区于8月起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节水器具水效等级指标值,认真开展用水器具摸底统计工作,填写《德州市陵城区公共机构用水器具台账》,重点核查水嘴、便器、淋浴器、净水机等四类用水器具的相关技术指标,掌握用水器具类别、数量和功能现状,建立用水器具台账。对存量用水器具,要坚持节水优先、宜改则改、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对于新购置用水器具须达到2级以上(含2级,下同)水效标准。对于不符合节水器具水效标准规定但具备改造条件的,优先采用加装水嘴起泡器、更换便器冲洗阀、合理控制供水压力等低成本手段进行改造,确保改造后达到2级以上水效标准。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或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要及时更新为2级以上水效的节水器具。对于废旧用水器具,要加强回收循环利用,一体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机构项目优先使用获评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或其他达到1级水效的节水器具。公共机构要统筹开展节水设施建设,大规模绿化应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雨水和空调冷凝水等,积极使用智慧节水平台等新技术。
通过此次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充分认识到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重要性,把促进节水产品质量提升和加大节水产品推广普及作为陵城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务,认真部署并有效落实,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想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节水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4〕196号)、《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鲁水节函字〔2024〕19号)、《德州市水利局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及更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陵城区于8月起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节水器具水效等级指标值,认真开展用水器具摸底统计工作,填写《德州市陵城区公共机构用水器具台账》,重点核查水嘴、便器、淋浴器、净水机等四类用水器具的相关技术指标,掌握用水器具类别、数量和功能现状,建立用水器具台账。对存量用水器具,要坚持节水优先、宜改则改、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对于新购置用水器具须达到2级以上(含2级,下同)水效标准。对于不符合节水器具水效标准规定但具备改造条件的,优先采用加装水嘴起泡器、更换便器冲洗阀、合理控制供水压力等低成本手段进行改造,确保改造后达到2级以上水效标准。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或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要及时更新为2级以上水效的节水器具。对于废旧用水器具,要加强回收循环利用,一体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机构项目优先使用获评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或其他达到1级水效的节水器具。公共机构要统筹开展节水设施建设,大规模绿化应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雨水和空调冷凝水等,积极使用智慧节水平台等新技术。
通过此次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充分认识到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重要性,把促进节水产品质量提升和加大节水产品推广普及作为陵城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务,认真部署并有效落实,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wr.shandong.gov.cn/xwzx_319/dfss/202409/t20240923_476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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