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水利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实施指南”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机制的决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构建水利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
“实施指南”在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提出了建立全生命周期重大风险危险源专项档案、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可视化”建设、落实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完善应急处置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及备案等更延伸细化的工作要点。进一步梳理完善“六项机制”工作要求,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工作模式。
为构建起符合我区实际的“六项机制”工作模式,自治区水利厅于2023年选取36家单位开展“六项机制”试点,于2024年5月,进一步选取127家单位开展重点先行示范工作,并组织30家条件较好的单位开展集中办公。通过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思路,超过200名业务骨干集体攻坚,基本摸索出内部制度化,外部可视化,工作程序化的“六项机制”雏形,在此基础上总结形成“实施指南”。为有效推进全区规模以上工程特别是中小型工程构建“六项机制”,提供了可感可及的实物借鉴。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持续推动全面构建“六项机制”,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对“六项机制”构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落实落细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sshd/t190680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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