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坚决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对标相关要求,制定配套制度,开展多项行动,有力有效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水利工作。
在保障流域安澜方面,自治区水利部门积极做好水沙调控,不断完善黄河防洪工程体系;针对碍洪问题,完成黄河滩区1178.55亩严重阻碍行洪和影响河势稳定林木清理整治,推进滩区种植管理,划定禁种高秆作物管理范围29.41万亩;启动实施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试点实施拦沙换水工程,推进黄河流域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
在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管力度方面,自治区水利厅建立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同自治区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联合检察、公安等多部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依法打击流域内涉河违法行为。
在推进黄河水文化建设领域,自治区水利厅召开“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座谈会,挂牌自治区水利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加大黄河保护法宣贯力度。
在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建立、完善三级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指标体系。2023年,河套灌区秋浇水量压减至8.8亿立方米,较常年减少45%。
(转自《中国水利报》)
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slyw/202409/t20240929_2582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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