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至9月,榆林市水利局组织人员分三组对榆阳区补浪河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等33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和标准。
核查组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等相关规定,通过查阅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资料及有关档案、察看现场、质询答疑等方式对自主验收主要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情况等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榆林市水利局下发了验收核查意见,要求各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要求,进一步加强运行期水土保持设施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dfss/202410/t20241018_3063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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