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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李克强总理监誓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山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李克强总理监誓

  3月17日,国务院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国务院任命的29个部门和单位的36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11时许,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李克强希望大家以责履誓、以行践诺。他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一要严格依法履职,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化为自觉行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要倾心为民造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场主体和民生急需制定实施各项政策,为市场主体纾困助力,更好解决民生痛点难点问题。三要奋力实干担当,善用改革开放的思路和办法,秉持务实精神和作风,竭力勤勉任事,持续攻坚克难,不断创造人民满意的新业绩。四要守牢清廉底线,明纪自守、怀德自重,节用裕民、清白做事。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懈奋斗。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孙春兰、胡春华,国务委员魏凤和、王勇、王毅、赵克志,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仪式。

  

  来源:中国政府网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sldt/szyw/202103/t20210318_94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