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落实河长库长制监督管理作用,推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切实解决河道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打造干净整洁的河库生态环境,开原市水利局结合《辽宁省总河长令》(第6号)、《铁岭市总河长令》(第7号)工作要求及开原市工作实际,自年初以来开展“清四乱”排查、河库错位垃圾堆放点排查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农作物问题清理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巡河20余次,解决问题20余项;乡级河长巡河800多次,解决问题700多项;村级河长巡河9000多次,解决问题8000多项,清理垃圾200多处、约1500立方米,动用人员1000多人次、机械600多台次,更新河长制公示牌信息208块。
下一步,开原市河长制办公室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职责,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严厉打击河库“四乱”、违规违建、影响河道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并纵深巡查河道管理范围,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监管,加大对沿河项目施工方及沿河居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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