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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网络“戾气”成为伤人“利器”

发布时间:2024-11-05来源: 江苏网信网作者:佚名

  

  近日,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互联网领域恶意攻击谩骂、挑起群体对立、宣泄极端情绪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围绕“网络厕所”“开盒挂人”等肆虐已久的网络戾气行为,封堵查处各类违规账号、群组和社交平台。亮出专项行动之利刃,斩断网络戾气之根。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显示,现阶段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人,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短视频用户规模分别为10.47亿人、10.44亿人和10.26亿人。网民数量与网络信息内容不断增长,网络生态环境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也显著增多。借此污名化、拉踩引战、煽动群体对立的各类报道和评论屡见不鲜。这些网络暴力和网络戾气行为不仅对网民权益网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更影响社会秩序正常运转,不利于维系团结稳定。

  互联网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法不责众”的认知观念在网络平台中被进一步放大,诸如“开盒挂人”等一系列侵权行为严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净化良好网络生态,是回应社会关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我国首部治理网暴的专门司法文件《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界定泛滥互联网的“水军”“打手”或其他人员实施的五种“网暴”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要依法从重处罚。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网络暴力信息举报快速处置通道,从严处置首发、首转、多发、煽动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账号。从明文规范确定各类网暴行为,到畅通各类举报通道,多方重拳出击,网络暴力行为终将无处遁形。

  清流如许,为有源头活水。网络社会已然成为现实社会的微缩景观,在后真相时代,网络戾气充斥着正常的网络空间秩序,但网暴行为对当事人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的伤害并不会随着真相反转而消失。虚拟性、匿名性赋予网民高度的言论自由,随之而来的是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一方面,网站管理平台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对可能侵犯网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加把关,做好网络信息的筛选器和过滤器,从源头之处杜绝网络戾气侵扰正常的网络生态;另一方面,网民更应规范自身行为,提升网络文明素养,杜绝“按键伤人”行为。

  云开雾散却晴霁,清风淅淅无纤尘。惠风和畅、天朗气清是我们对网络空间精神家园的美好向往,要遏制网络戾气的传播扩散,综合施治铲除“网络毒瘤”,还网络空间天朗气清。


原文链接:https://www.jswx.gov.cn/chuanbo/ping/202311/t20231121_33214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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