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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水文局贯彻落实水文监督检查办法及汛前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根据《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沈阳水文局近期开展了水文测验业务监督检查工作。

  3月16日沈阳水文局成立了水文监督检查及汛前准备工作领导小组, 19日至26日,工作小组对沈阳区域内9处国家基本水文站开展了汛前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共发现5处水文站存在6项问题隐患,工作组向所在站发出整改意见,协助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年初以来,全局根据《监督检查办法》要求,相继完善了水文测验质量管理制度、防汛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等制度。结合质量控制要求,细化月报月检制度,每月对各种台账、技术档案、设备管理、站容站貌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水文站年度目标考核挂钩。针对超标准洪水,制定“一站一策”,确保“测得到、报得出”。2021年沈阳水文局将在省水利厅、省河库中心领导下,守一方水土、护一方平安,全力完成各项工作。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gzdt/202104/t20210402_4110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