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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万州区长坪至溪口农村连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09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作者:佚名

  

  

  万州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万州区长坪至溪口农村连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万州水利文〔2024〕151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原则同意万州区长坪至溪口农村连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4—500101—04—01—280768)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位于万州区新乡镇、长坪乡、燕山乡和溪口乡等4个乡镇。工程任务为乡镇供水。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净水厂1座,工程规模为6000m3/d,占地面积约7594m2,处理工艺为“网格絮凝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活性炭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新建水源至水厂的原水引水管道2条(互为备用),管径为DN400,总长7.38km;新建水厂至各乡镇的配水管道,管径为DN150~DN400,管长约50.05km。

  三、工程等级和标准。本工程为小(2)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属Ⅱ型供水工程。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临时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Ⅵ度。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四、工程总布置和主要构(建)筑物设计。本工程由净水厂工程、引水工程和清水配水工程三部分组成。净水厂工程位于万州区燕山乡东峡村,主要构(建)筑物包括反应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活性炭滤池(预留)、清水池、自用水泵房、加氯加药间、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管理楼、变配电房等。引水工程规模为6000m3/d,起点为东峡水库电站前引水管道,末端为新建净水厂,管道总长7.38km,沿现状供水沟渠布置,采用2根DN400焊接钢管(互为备用)输水,单根管道设计流量0.076m3/s。清水配水工程为净水厂至新乡镇、长坪乡、燕山乡及溪口乡的配水管道,管道总长约50.05km,沿现状公路一侧地埋铺设,采用DN400~DN150焊接钢管,设计流量为0.006m3/s~0.069m3/s。

  五、施工总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发展改革部门批复为准。

  七、请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并做好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法人的指导和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重庆市和万州区配套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五)严格工程验收管理,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万州区长坪至溪口农村连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023—88707024)

  

  

  万州区长坪至溪口农村连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docx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万州区长坪至溪口农村连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原文链接:https://slj.cq.gov.cn/zwgk_250/zfxxgkml/zcfg/qtxx/202411/t20241108_13783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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