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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根据《水利部监督司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监督安监〔2020〕4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第二批“三类人员”新申请知识考试暂缓举行,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2020年第一批“三类人员”新申请考核延期至2019年第二批“三类人员”新申请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择期举行。

  三、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且已延期两次满9年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19年第二批“三类人员”新申请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当日。

  四、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的“三类人员”延期考核审批受理延至2020年6月30日,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受理窗口再次开启时段以辽宁省水利厅通知公告文件为准。

  五、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三类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要组织好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

  联 系 人:方 亮

  联系电话:024-62181151

  

  

  

  辽宁省水利厅

  2020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tzgg/202005/t20200507_3847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