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结合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质量月”活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积极推动区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促进全区水利工程试验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证质量检测活动的客观、公正、准确,保障区内水利工程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于2024年9月上旬,对拉萨市、那曲市、山南市、日喀则市辖区内的6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在建工程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检测行为、质量保证体系、仪器设备情况、质量检测专业技术工作等内容。现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
附件: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结果表
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2024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lt.xizang.gov.cn/zwgk/tzgg/202409/t20240930_438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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