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第一总河湖长孙绍骋,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总河湖长王莉霞签发的2024年第3号总河湖长令《内蒙古自治区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加快推进自治区21条重点河流“一线两区”(禁种线、主河槽区、滩区)管控范围划定工作。根据“先易后难、成熟一条确认一条”的原则,10月28日至11月5日,依次组织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等8个盟市、40个旗县(区),开展禁种线范围划定技术成果复核。本次管控范围划定工作充分让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全程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优化调整重点河流“一线两区”矢量数据。经反复研究讨论,21条自治区重点河流“一线两区”初步成果已基本完成,为下一步分区管控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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