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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来源: 安徽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关于征集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

  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水利工作中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拟建立“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并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设立规划设计类、建设管理类、水资源管理类、河湖管理类、水土保持类、档案管理类等6个子库。请各有关单位协助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水利行业以及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规划设计咨询单位等从事相关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其中:高等院校须列入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科研院所须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规划设计咨询单位至少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咨询资信水利水电专业甲级。

  二、专业要求

  (一)规划设计类子库: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工程水文、

  

  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力机械、电气工程、金属结构、水利工程信息化、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环境工程、工程造价等;

  (二)建设管理类子库: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检测、财务审计等;

  (三)水资源管理类子库:水文水资源、水质水环境监测、地下水等;

  (四)河湖管理保护类子库:河湖管理保护、水利工程管理等;

  (五)水土保持类子库:水土保持、植物类、资源环境类等;

  (六)档案管理类子库:档案管理。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了解专业发展趋势,在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五)全省水利系统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退休后方可申报;

  (六)各子库的特定要求如下:

  1. 规划设计类子库: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勘察设计工作经历;

  2. 建设管理类子库: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检测、财务审计工作经历;

  3. 水资源管理类子库: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省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管理工作经历,或具备省级及以上、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经历;

  4. 河湖管理保护类子库: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市级及以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经历,或5年及以上的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5年及以上的勘察设计工作经历,或5个及以上的通过省级及以上审批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经历且为主要编制人员,或5个及以上的通过市级及以上同意的“一河(湖)一策”、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等河湖长制类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经历且为主要编制人员;

  5. 水土保持类子库: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水土保持工作经历,或5个及以上的通过省级及以上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经历且为主要编制人员;

  6. 档案管理类子库: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档案、建设项目档案或档案信息化等工作经历。

  四、推荐程序

  专家推荐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集中审核的方式,省水利厅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在职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推荐,退休人员可由退休前单位或省水利学会、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推荐,不得多头推荐。设区市的水行政主管单位统一负责辖区内水利系统专家的推荐工作(推荐非本单位职工,需在入库申请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同时加盖公章),本次不单独接受县(市、区)水行政主管单位直接推荐。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本次仅限于推荐企业人员申报建设管理类子库专家。本次不接受设计单位分支机构推荐。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类子库入库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个人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汇总。

  (二)推荐单位汇总专家个人申报材料,并填写《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类子库推荐专家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水利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择优推选,严格把关。规划设计类子库各单位原则上推荐专家数不超过30名,并应合理分配各专业专家名额,同一专业推荐专家数不超过5名。建设管理类子库、水资源管理保护类子库、河湖管理类子库、水土保持类子库、档案管理类子库各单位原则上推荐专家数不超过10名,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推荐企业专家数不超过80名。

  (二)省水利厅审核各单位推荐的专家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专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对不再符合入库条件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专家的及时清退。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致文、贾燕

  电 话:0551-62128590、62128513

  邮 箱:ahsltgjc@163.com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

  

  附件:1. 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 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

  

  

  2024年11月18日

      关于征集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专家的通知.pdf

      关于征集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专家的通知(1119).doc

  


原文链接:https://slt.ah.gov.cn/xwzx/tzgg/122586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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