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
黔水许告字(2024)295号
我厅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兼并重组)取水许可审批申请材料,拟依法办理、批复。该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新化乡五星村及安洛乡坪子寨村,取水口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安洛乡坪子寨村,龙宫煤矿一号井矿井水处理站及龙宫煤矿二号井矿井水处理站,龙宫煤矿一号井主平硐,申请年取水规模55.18万立方米/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你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厅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传真):0851-86987099
通讯地址: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贵阳市遵义路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法人综合服务区001号窗口)
贵州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mwr.guizhou.gov.cn/gzdt/tzgg/gggs/202411/t20241119_861086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