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
黔水许告字(2024)285号
我厅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望谟县水务局关于望谟县望谟河城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对望谟水文监测站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材料,拟依法办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你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厅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传真):0851-86987099
通讯地址: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贵阳市遵义路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法人综合服务区001号窗口)
贵州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mwr.guizhou.gov.cn/gzdt/tzgg/gggs/202411/t20241111_86054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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