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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市(县城)供水安全、安保、水质情况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0来源: 云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昆明市水务局、有关供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统筹制定云南省 2024 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4〕1 号)等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水利厅于2024年10月22日—31日,开展城市(县城)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是印发了2024年度城市(县城)供水安全、安保、水质情况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2024年9月18日,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水利厅2024年度全省城市市政企业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水务)局做好相关工作准备。二是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供水企业。依据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水务)局上报的城市(县城)供水企业清单,通过《云南省城建行业人员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的供水企业。三是开展双随机现场抽查检查工作。2024年10月22日—3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水利厅一行4人赴昆明市对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宁润水业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检查基本情况

  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宁润水业有限公司:

  经抽查,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受检单位本年度本次抽查内容,问题集中在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日常安全隐患记录不完整,水质检测频次不达标,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三、有关工作要求

  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水务)局认真研究总结,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并及时更新属地供水企业清单,建立好各州(市)城市(县城)供水企业数据库。

  (二)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水务)局要结合本次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梳理城市(县城)供水安全、安保、水质情况各环节存在的隐患、问题。

  (三)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水务)局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城市供水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城市(县城)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根据要求将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云南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蒋庆辉、王天一,0871-64320985。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4/zuixingonggao_1114/3060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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