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对宁夏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19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24〕29号)要求,经检查核查,自治区水利厅牵头监管的第19项任务符合销号条件。现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问题整改情况存在异议的,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水利厅举报。来信请寄: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邮编:750002,举报电话:0951-5552018。接受举报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宁夏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19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
附件
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19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任务(问题)
2020年12月,中卫市被划定为黄河干流地表水超载区。2023年11月现场调查发现,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处理厂未获得用水指标,违反环评要求长期违规使用黄河水作为生产和绿化用水,2020年7月以来,违规使用黄河水约154.6万立方米,且未缴纳水费约371万元。
二、整改目标
限期整改到位,严格杜绝违规取用水行为。
三、整改措施
1.依法依规对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违规取用黄河水问题进行查处。
2.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责令停止违规用水行为,限期进行整改。
3.依法依规核定违规用水量,责令该公司足额补缴水资源税和水费。
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一)整改情况:
1.中卫市水务局联合沙坡头区水务局于2024年5月31日对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2.沙坡头区水务局于2024年5月13日向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违规取用水行为通知书,5月21日封停取水设施。
3.沙坡头区水务局于5月31日下发《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关于征收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厂累进加价水费的通知》,该公司违规取用水154.6万立方米,应缴水费927.6万元,其中定额内水费371.04万元,加价水费556.56万元。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于6月12日缴纳定额内水费371.04万元,6月26日、27日缴纳加价水费556.56万元。6月5日向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移送《关于移送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违规取用水量等信息的函》,依法征收水资源税,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于6月20日缴纳水资源税247.36万元、滞纳金82.22万元。
(二)销号情况:2024年10月23日,水利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形成了核查验收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形成《宁夏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核查表》,同意销号。
原文链接:http://slt.nx.gov.cn/slxc/tzgg/202411/t20241111_4724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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