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25日,大连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区、金普新区、甘井子区、高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等9个地区河长办召开8场乡村级河长座谈会。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各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各相关河流乡村两级河长参加。
会议围绕庄河、湖里河、小沙河、陶屯河、崔屯河、沙店河、矫沟河、复州河、大沙河、南极河、鞍子河、贺望河、姚家河、徐沟河、登沙河、柳家河、后大院河、马栏河、自由河、凌水河等20条河流,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开展交流座谈。61名乡级河长报告了责任河流(河段)3年来河流治理及管理保护取得的成效,212名村级河长掌握了责任河流现状问题。与会同志认为,通过实施河长制,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会议强调,各级河长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河长职责,要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或者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或者制止;要全面掌握责任河流(河段)流域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工业点源污染、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以及河道工程短板等方面信息,不断巩固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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