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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提升幸福河湖建设能力市县河(湖)长培训班在晋城举办

发布时间:2024-11-27来源: 山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11月4日,省委组织部、省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主办的全省提升幸福河湖建设能力市县河(湖)长培训班在晋城开班。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龚孟建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晋城市副市长邓志蓉致辞,水利厅副厅长杜咏梅、党组成员张滇军分别出席和主持开班仪式。

  培训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在结合上深思考,在落实上下功夫。要坚持节水优先,把节水优先摆在治水兴水突出位置,全方位贯彻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减损上下功夫。要坚持空间均衡,在省级水网与国家水网、市县级水网衔接融合基础上,构建 “三纵九横、八河连通,纵贯南北、横跨东西,多源互补、丰枯调剂,集约高效、调控有序”的山西现代水网。要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流域与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坚持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和市场对水资源节约、配置和利用的调节作用,努力形成政府和市场作用有机统一、互相促进的格局。

  培训班强调,市县两级河湖长要立足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实际,全面检视河湖长制体系建设情况,以母亲河复苏为载体、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建设幸福河湖为目标,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以非常之力、下恒久之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夯实民生水利基础保障。

  本次培训为期五天,采用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方式进行,邀请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浙江省河长制工作专班、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山西省水利厅等单位的专家,分别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建设相关政策、河湖保护重点任务、幸福河湖建设、河湖长制建设典型案例等方面授课,同时组织学员赴釜山水库、丹河湿地、获泽河、百里沁河经济带等地开展现场教学。

  通过培训,全体参训人员及时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对标全省治水兴水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安排,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短板和弱项,针对性开展学习,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认清了履职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对今后的河湖长制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各市级河长、河长办有关负责人、河长制工作科(站)长、县级河长,省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共160人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sldt/sjss/202411/t20241111_9688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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