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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督导检查铁岭市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7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11月21日,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派出工作组到铁岭市昌图县、清河区等地区督导检查水毁修复项目,通过实地查看和现场询问,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工作组要求,对未开工的水毁修复项目要加快推进设计审批、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为尽快开工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要求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项目时间节点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

    下一步,各地将加快水毁修复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配足施工力量,抢抓施工黄金期,对于省财政资金安排的水毁修复项目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确保在2025年5月31日前全部完工,全面完成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任务,恢复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功能。


原文链接:https://slt.ln.gov.cn/slt/zxpd/gzdt/202411261532571532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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