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榆林市发布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印发《榆林市河湖库“清四乱”攻坚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攻坚三年行动,系统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全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总河湖长令指出,河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对保护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广阔、历史遗留突出问题积弊深重,河湖库“四乱”问题尚未实现真正意义的动态清零。各级各部门要把河湖库“清四乱”作为全面落实中省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来抓,以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水库功能有效发挥、流域防洪安全为目标,扎实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攻坚行动,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助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总河湖长令要求,要聚焦年度重点任务,今年年底前实现河湖库存量问题清零,持续用两年时间,全面开展“回头看”,集中力量攻坚,同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治理成效,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管护机制。一要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完成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复核整改,完成中省市台账全部存量问题清理整改,“零容忍”清除增量问题。二要开展全市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排查整治及回头看,对2000年《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在当年年底前清理整治到位。三要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对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等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以及阻塞溢洪道等行为,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结合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情况,对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进行重点整治。
总河湖长令强调,要强化组织体系,攻坚行动由市级河湖长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河长办统筹推进,市级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河长办具体落实。市政府牵头成立河湖库“清四乱”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设三个常态化工作督导组,按月督导、通报包抓县市区问题整改;市级各成员单位按照行业部门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领域涉河建设项目及问题整改;各县市区要细化行动方案,推动攻坚行动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涉河湖监测数据共享,大力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河湖长+”机制落实、水事违法处置手段和联合执法效力,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治,全面建立村级河湖管护体系。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dfss/202411/t20241127_3214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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