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企业水务 > 正文

15个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区通办”

发布时间:2024-11-27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倒逼作风转变、提升行政效能,聚焦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全力推进水利政务服务“全区通办”改革,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等15个水利政务服务事项49个业务办理项,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区通办”窗口,推行“异地受理、属地办理” 政务服务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规范全区统一的事项办理标准,申请人既可选择线上全程网办,也可选择线下就近的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或领取办理结果,打破区域、层级、部门限制,解决了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无差别“全区通办”政务服务,持续提高水利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slyw/202411/t20241127_26155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