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山东现代水网建设,进一步加快水利项目投资,扩大水利项目储备,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水利厅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服务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省水利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起草了《山东省水利厅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对水利规划合作贷款的重点支持内容、有关政策进行了明确,并安排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一)重点支持内容。主要用于支持山东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等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主要政策。对贷款用途、授信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来源、担保方式等政策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三)有关工作安排。一要做好项目筹划。对重大重点项目,以及综合规划项目,可按照单个项目申报;对单项较小的水利项目,可由各市、县(市、区)进行统筹整合,确定统一的承接主体进行申报。二要主动开展对接。各地水利主管部门应指导承接主体梳理拟实施前期规划工作的项目,制定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强与开发银行对接;三要做好对接保障。省水利厅与开发银行依托已建立的工作对接机制,定期交流项目进展、贷款授信、投放等情况,共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wr.shandong.gov.cn/zwgk_319/fdzdgknr/fgwj/zcjd/202412/t20241203_4775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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