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农村饮水工程项目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查,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运作实施。
此项目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政府承受能力论证,且实施方案已由辽中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批复资金1.85亿元,于2021年1月14日落实到位。
下一步,水务局将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落实资金使用情况,PPP项目的实施对农村供水设施管理、公用设施管理,水质改善和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带来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dfss/sy/202101/t20210120_4072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