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海城市河务和河长制事务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对本部门工作领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做好登记,并上报中心安全办备案。特别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的防火防盗方面做出要求及部署,提醒大家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妥善处理烟头,决不超负荷用电,行车走路注意安全,水及燃气不忘关闭,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海城市河务和河长制事务服务中心传达辽宁省水利厅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的《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及鞍山市水利局下发的《鞍山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在我中心的工程管理、河务管理、车辆管理及后勤管理各个方面,“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已深植于每个河务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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