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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水利局积极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营口市水利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精神,积极推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学习。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是明确标准严格落实。深入梳理政务,做到简政放权。承诺7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公开行政征收项目清单法律依据及收费标准,对明确取消、下放、停征、缓征的收费项目确保落实到位;充分授权水利窗口,实现线上线下办理各项事务;不断优化办事程序。梳理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按“四减”要求,全部实现一次性办理,办事时限减少至法定时限的40%以下。

  三是科学谋划创新方法。简化工作流程。为解决水资源费征收过程中企业人员来回跑的问题,水资源办公室为全市7个水资源费收缴单位建立专项数据库,企业每月取用水量以电子图表的方式上报,市水利局将水资源费收缴通知单邮寄到企业,由企业将费用电汇至指定账户,实现不见面办理业务。减轻企业资金流压力。为减轻施工单位现金流压力,采取多种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单位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可采取分档缴纳的方式,信誉好的单位按最低档标准缴纳,并且允许企业使用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加大激励机制。推行黑红名单制,定期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按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大农民工欠薪案件查处力度,发现欠薪案件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单位责任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同时,将信誉良好的企业纳入红名单,提高企业竞争力;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水利、公安、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草原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保证文明、公开、公正、透明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效率倍增。我市联防联控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以及河长制工作分别被《中国水利报》和中国水利网报道。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dfss/yk/202101/t20210120_4072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