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河湖长湖长制条例》,加强河湖管理,确保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有效恢复河流生态环境,2021年3月18日下午,汤河水系市级河长(副总河长)、副市长吕有宏同志到汤河文圣区、弓长岭区段开展巡河工作。
吕有宏先后到文圣区小屯镇双庙子村段、弓长岭区安平乡南雪村段、国控水质考核断面(汤河桥)进行了查看,现场听取了文圣区、弓长岭区政府及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的汇报,详细了解汤河河湖“四乱”问题治理、垃圾清理、河流水质、水生态恢复等情况,并部署了各相关县区及部门下一步具体工作,同时对下次巡河做了安排。
市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汤河市级河道警长参加了巡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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