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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级河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郑玉琪对大凌河开展巡河检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3月29日,市级河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郑玉琪对分管河流大凌河开展第一季度巡河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市河长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有关同志陪同检查。

  郑玉琪一行先后对大凌河流域退养还湿、河道卫生环境、河道内水产养殖设施、苇田春灌保障、封育区管护及以往巡河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大凌河流域退养还湿现场,郑玉琪对“退养还湿”暨“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滨海湿地保护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湿地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滨海湿地边缘生态效应和生态环境调节效应,助力渤海湾生物多样性恢复。

  在对东郭街道河道内水产养殖设施和封育区检查时,郑玉琪强调,有关镇街要细致做好河道内设施农业和水产养殖设施排查,建立和完善台帐制度,规范有序管理好河道内(林地)经营行为,要结合河道“清四乱”依法清理侵占河道行为,恢复河道原貌和原有功能,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封育区管理,严禁非法种植、非法占用现象发生。郑玉琪指出,当前,河道防火工作压力较大,大凌河区域林木和杂草较多,盘山县要重点加大河道内秸秆焚烧和林草火险管控力度,巡护人员对重点区域要加密巡查频次,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发动,严防河道内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郑玉琪要求,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较大量河道垃圾问题,相关河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实做细日常巡查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加快问题整改;各级政府要牢记河长制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把河长制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对照部门权力清单,主动作为履职担当;市县两级河长办要紧盯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整治。

  检查途中,郑玉琪对大凌河近期水质状况和抽水站春灌供水情况同时进行了检查,基层抽水站的同志进行了情况汇报。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dfss/pj/202104/t20210402_4110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