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你部《关于申请<大堤路(谟家-四环东)快速路工程涉浑河补救措施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沈开建管发〔2020〕27号)收悉。省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浑河右岸防洪墙1768米。新建防洪墙与右岸土堤共同承担浑河右岸防洪任务。
1.桩号XYK0-020~XYK0+400、DYK0+435~DYK0+760、DYK0+760~DYK0+896、K4+580~K4+853、K4+853~K5+130段防洪墙采用悬臂结构,墙高2.50~3.00米、顶宽0.40米,趾板长0.80米,墙趾端部厚0.30米、根部厚0.40米,踵板长2.00米、厚0.40米,背坡加腋,腋宽0.40米、高0.40米。墙前、墙后填土高程与现状地面高程一致。挡墙下设0.10米厚素混凝土垫层。
2.桩号DYK0+180~DYK0+280段为路基挡土墙工程,上部采用悬臂结构,墙高6.20米、顶宽0.75米,趾板长1.50米、厚1.50米,踵板长3.65米、厚1.50米,背坡加腋,腋宽1.20米、高1.20米,墙身设直径为0.1米PVC排水管。墙后填土高程与现状大堤堤顶高程一致。挡土墙顶部迎水面外接2.00米长挑板,挑板端部厚0.3米,根部厚0.70米,施工时挑板应与防洪墙整体浇筑。挡土墙基础为双排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直径为1.20米,排距为2.50米,桩距为3.00米,平均桩长为13.00米。
3.桩号DYK0+280~DYK0+435、DYK0+896~DYK0+978段防洪墙采用悬臂结构,墙高3.00米、顶宽0.75米,趾板长0.32米、厚1.00米,踵板长0.32米、厚1.00米。墙下布置单排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直径为1.20米,桩距为3.00米,平均桩长为7.00米。墙前、墙后填土高程与现状大堤堤顶高程一致,回填土料严格执行筑堤土料标准及要求,回填土方满足原堤防设计标准。
二、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治理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防洪墙工程级别为1级。防洪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标号为C30F200W6。
三、建设工期及投资
核定工程建设工期为3.5个月,工程投资为1200.08万元。
四、其他事项
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水利资质。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沈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沈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沈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工程建设涉及第三方及其他事宜,由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tzgg/202104/t20210414_4115730.html